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

瑞士严厉打击通过假结婚入籍的外国人

以下文章转引自《Swissinfo 》

     
2009年9月底,瑞士联邦院以优势票通过了国民院要求修改公民法、严格打击假结婚的提案。如今外籍人士与瑞士人婚后5年才有权获得瑞士国籍,今后这一期限可能将延长到8年。


为了打击假结婚,瑞士人对凭借婚姻入籍的外国人士控制严格;与瑞士相比,在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西班牙等国,外籍配偶婚后1-3年就可申请入籍。

瑞士议会同意,政府部门应该获得更多时间用以识破“虚假婚姻”,未来每次调查结束后,依然有2年的法律实效期。也就是说,即使调查通过允许入籍,也将会增加2年的“考验期”,在这2年之内,允许在法律上收回申请人的国籍及公民权。

政府态度强硬
瑞士女司法部长艾维琳·维德默-施龙普夫(Eveline Widmer-Schlumpf)表示,这种滥用公民权的现象总是很晚才被发现。联邦院的国家政治委员会主席Hansheiri Inderkum表示,瑞士每年有1万人通过简化程序入籍,其中约50人因假结婚而被取消国籍。目前尚有500件案例在调查中。

反对声音

瑞士绿党的Robert Cramer对修改公民权法不以为然,入籍法的滥用率只有0.5%,这不足以支持修改民法、延长入籍等待时间。这只会导致法律的不稳定性,也会增加那些新入籍者的不安全感。

“如果不是假结婚,那就没什么好怕的,”但自由民主党的Rolf Büttiker这样说。

另一项关于打击假结婚的法律修改案也已在讨论中,如两院通过,未来在瑞士将只有拥有居住权的人才被允许结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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